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保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保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金沙江云南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明确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和监测,实施重点物种保护;开展水生生态修复,优化完善生态调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强生境保护,强化源头防控,加强保护地建设,提升保护地功能;完善生态补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重点水域禁捕;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强化执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
《实施意见》从加大保护投入、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营造良好氛围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严格落实责任。将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金沙江流域各级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金沙江流域各级政府在水生生物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定期考核验收,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
强化督促检查。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适时督查和通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