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严管严控新增围填海,严守海洋生态红线。
浙江省规定,严管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将重点海湾河口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空间划定成果纳入生态红线管理,围绕滨海湿地、沙滩、海湾、海岛4类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沿海空间监管能力,将滨海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一安排。
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目标是,到2020年浙江省围填海得到有效控制,过量围填海、破坏性开发活动得到全面遏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1%以上;建成10个以上省级和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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