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近日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召回旗下部分汽车,详情见下表: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供应商制造缺陷,气囊的含非叠氮化钠的气体发生器(NADI型)防潮措施不完备。在使用过程中受温度及湿度反复变化等的影响,气体发生剂受潮变质,可能造成气囊无法正常展开,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其他厂家生产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用户。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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