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红黑榜

    盐城发布文明交通“红黑榜”

    文明交通志愿者在路边“执勤”。

    出租车随意上下车。

    中国江苏网6月1日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盐城建设得更美好,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事。

    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城市交通关系每一个人的出行,有人抱怨市区交通拥堵、管理不力,但大家在抱怨的同时,是否注意到自己的交通行为守法呢?是否认识到不文明出行对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我们又该如何改变交通陋习,来提升出行文明呢?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文明交通“红黑榜”,而在交通出行面对“红”与“黑”时,您会如何选择呢?

    红榜

    烈日下的一道风景线——文明交通志愿者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展现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

    近日,市交警支队开展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今年以来已查处机动车闯红灯9535起、乱变道110057起、非机动车各项违法行为47856起、清拖违停24000辆、酒后驾驶182起,其中醉驾55起。经过整治,市区交通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显著,但仍然有少部分不文明交通现象出现。部分路口有违停车辆、有的行人通过路口直接无视信号灯的存在,还有少部分非机动车乱骑乱行,存在闯红灯、逆行等现象。

    然而,在我们的日常出行过程中,可以看到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管烈日还是严寒,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和交警同志一样,坚守在路口,劝导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与出行过程中不文明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文明交通的创建尽心尽力,她们就是文明交通志愿者。让我们一起走近她们。

    孙红梅(文化城岗)她是一名家庭主妇,利用业务时间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用她的话说闲着也是闲着,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力量,她心中很坦然也很舒服。

    朱国芳(宝龙西岗)退休之前,她是一名保安,现在退休了,她离岗不离职,参与了志愿者工作,在路口她面带微笑、指挥积极,有时面对不听劝阻的市民,她也总是能耐心地劝说。在路口,民辅警和其他志愿者都亲切地称朱国芳为朱大姑,朱大姑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得到了岗点民辅警和过路群众的一致好评。

    志愿者团队(建军岗)建军岗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一直是市区的模范路口,路口交通违法少、秩序良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路口成绩的取得,志愿者的工作功不可没。建军岗的志愿者团队积极履职,劝导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实行二次过街。志愿者团队中,有一名年龄较大的蒋书凤,她的言语很朴实,但是工作起来却一点都不含糊。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交通是文明城市的标签,我守法、我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健康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盐城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编后)

    黑榜

    曝光出租车、公交车违法“大户”

    4月初,交警部门曝光了一批今年以来我市出租车的违法前十名。现在,交警部门在出租车的基础上又加入了公交车信息,对大市区出租车、公交车违法“大户”进行常态化曝光。

    今年以来,警方共查处大市区出租车违法三千余起。其中,前10辆出租车违法“大户”中,苏JB1117出租车“蝉联”了第一名,非现场违法记录由上次的16次增加到了22次。

    出租车与公交车作为营运车辆,每天大量时间在道路上行驶,其守法程度直接影响我市交通情况,备受人们关注。今年创文交通大整治以来,警方对出租车及公交车违法排名前10的车辆进行统计,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驾驶机动车在路口违规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单行道、停车排队时不按规定停车等候等方面。

    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抗拒执法被拘留

    5月17日下午,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蒋宏池,在市区开发大道与大庆路口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一辆非机动车由北向东左拐弯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此时正值高峰,车流滚滚,不少车辆看见非机动车都纷纷急转向避让,蒋宏池见状立即上前将非机动车拦截查获。

    民警通过网上核查,当事男子名叫韦某,亭湖区人。民警依法告知韦某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条的规定: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但是当事人韦某拒不配合,不接受民警的处罚。在民警指挥韦某到路边接受处罚的过程中,韦某情绪失控,推搡并辱骂民警,在拉扯过程中,将民警的警服撕坏,后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同时报110通知辖区派出所到现场处置。

    5月18日,韦某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亭湖公安分局处以拘留6天的行政处罚。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