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江晚报讯 近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公布了2017年11月份安徽高速公路超速前十名,其中一辆牌照为芜湖的车辆“跻身”排行榜第九位,这辆车在限速120公里的京台高速上,车速达到了174公里/小时,超速比达45%。
在此次公布的高速超车排行榜中,一辆牌照为苏A5221E的南京轿车,以217公里/小时速度位居超速排行榜榜首。
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布的相关数据,这十辆车超速行为多发生于上午10点、中午一点等时间段。在此次超速车辆中,不乏奔驰和宝马等豪车。
“十次肇事九次快”。据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超速行驶会影响驾驶员的观察判断能力。车辆在高速行驶中,对驾驶员的反应能力、视力距离都有极高的要求。车速越高,驾驶人的视点越远,视野越窄,对道路上信息的接收量越少,在这种情况下,还需驾驶员频繁更换档位、躲避车辆、观察路况等,只要稍一失误就会酿成事故。同时,超速行驶也会减少驾驶员的反应时间。由于车速过快,给驾驶员的反应时间会很少,这就容易出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这些车辆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法行为手机短信告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徽省内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违法记录将转入车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车辆档案就会被锁定,车辆将不能办理任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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