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成都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出台的《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解读。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指导意见》共涉及24条内容,从商事制度改革、监管制度、诚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促进新经济企业的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将培育新品牌,树立新形象,开拓新市场。针对新经济领域企业发展特点,加大新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培育与保护的指导和培训,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充分运用商标开拓市场的能力;对新经济企业在商标品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服务发展网络经济,培育良好的网络消费市场。梳理和清洗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整合多重数据资源,实施科学分类建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数据档案。深化与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跨区域协作,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支持新型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探索搭建消费者、经营者、工商机关互动的消费市场服务平台,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开辟互联网经济体“绿色通道”,定期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维权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促进新型消费方式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还指出,将拓展信用信息服务功能。”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将建立健全“红黑榜”。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新经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机制,通过“成都信用”等窗口,宣传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同时,拓展信用信息共享服务。运用“互联网+信用”思维,建立与国家、其他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优化完善“成都信用网”及微信、APP查询功能与性能,提升社会公众的用户体验度。
此外,还将推进数据合法有序开放。向征信机构、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经济市场主体开放共享信息,支持鼓励新经济市场主体研发信用产品,实现信息及信用产品的互惠互补,发挥信用数据价值。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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