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考教育培训联盟”“中国国情研究会”“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多家冠以“中国”的机构名称近日出现在民政部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上。
今年以来,民政部陆续公布了四批近300个相关组织名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所谓“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同时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日前联系了民政部分别在2月13日和2月23日公布的第二批和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中的14家。
其中,4家单位承认确实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且目前都“正在抢办合法手续”。其余10家单位均辩称被“误伤”,理由则五花八门:有的自称系企业而非社会组织,有关部门定性有误;有的自称被“其他组织”冒用名称;还有的自称已在民政部门登记,但因其对外常使用简称,相关部门误将简称当作了另一个组织等等;这些组织单位目前大多忙着更新自己网站上的组织全称。
民政部在3月2日曾公开表示,民政部对名单中组织所掌握的事实和证据还很有限,不足以达到“取缔”的标准,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也便于社会上的知情人、受害者投诉举报。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对澎湃新闻分析称,这一回应强调的就是登记注册这一合法要件本身,而不涉及到社会组织其他的活动性和行为性的违法。
曾参与慈善法修订的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对澎湃新闻说,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如果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必须在开展活动之前向民政部登记注册,且上述字样不得出现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里。
在名单曝光的同时,一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行动也在全国范围开展,据民政部3月2日披露的数据,各地已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00多个。
“现在正在办合法手续”
“中国公考教育培训联盟”“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中国国情研究会”“中国摄影家联合会”,这样一批“国字号”组织赫然出现在民政部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这4家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均向澎湃新闻承认,其确实未在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正在协商,可能这几天就要撤了(非法认定)。”“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执行院长李科日前对澎湃新闻表示,该组织由“国务院主办,定位为文化艺术研究,其总部在北京,分部在河南郑州”,但他同时承认,该组织虽已成立两年多,但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而其官方网站上列出的《入会申请》中,亦详细介绍了该组织采用的会员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缴纳每年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会员费后,即可享受到包括“为会员积极组织、协助会员申报国家发改委、文化部文化产业项目”在内的多项服务。
该组织官方微博等平台在今年年初也多次发布会员活动信息,但李科却对澎湃新闻否认上述情形,“我们这里没有会员”。
澎湃新闻来到“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官网展示的办公地点探访,发现楼内并无该研究院。澎湃新闻记者 王文秋 图
3月12日,澎湃新闻来到“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官网展示的办公地点探访,发现所留地址为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办公楼,楼内并无该研究院办公室。多位物业安保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从未听说过该研究院。
对于上述情况,李科均未予回应,他转而表示,在3月月底该机构将召开“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成立大会。
与“中国文艺家艺术研究院”同样置身于合法性危机中的还有前述的其他几家组织,但与“可能这几天就要撤了(非法认定)”的说法有所区别的是,这些组织强调称“现在正在办合法手续”。
“我们现在正在办理这方面的合法手续。”一位“中国公开教育培训联盟”的工作人员说,该组织是2016年由多家教育领域的公司在重庆联合发起成立的,当时曾前往民政部门,但由于“程序繁琐”等原因没有注册。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两头办理登记注册,“准备看以哪个名义更快,能给它注册下来让它合法化。”
而“中国国情研究会”相关工作人员则称,该组织名列黑名单的原因是由于“前任会长被查致三年未年检”,澎湃新闻在民政部相关通告中发现,这一理由得到印证。
对此,曾参与慈善法修订的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对澎湃新闻说,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如果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必须在开展活动之前向民政部登记注册,且上述字样不得出现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里。
数家单位称其“名字”带来了麻烦
相较于冠之以“中国”等字样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同样被民政部列入名单的“元诗歌基金会”单看其名则低调许多。
对此,“元诗歌公益互助中心”秘书长徐方方在接受澎湃新闻问询时则自称委屈。
“我们不叫基金会,叫‘元诗歌基金’,是属于公司下面的,而且我们就是公司内部做一些事情也是公司这边(在操作),所以它不是社会组织。”徐方方的另一个头衔是河南省“元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澎湃新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查询到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8日。
徐方方说,此前为将办基金一事正规化,曾前往民政部尝试注册成立基金会,但由于和部分官方组织在业务上有冲突重叠之处而未能落实,因此成立公司,同时在公司内部设立“元诗歌基金”,致力于青年文化帮扶,培养青年作家。
“那个时候还是大学生,想做一些事,但是有时候也不知道轻重,不是太清楚专业方面的一些东西,就是有那样一个名字。“徐方方说,自己所在的公司在2月24日也曾公开发布声明称,之前有将“元诗歌基金”称为“基金会”或“专项基金会”等不恰当的描述,公司对此深感抱歉。
陆璇告诉澎湃新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形式。
对于这一情况,贾西津对澎湃新闻分析说,基金会作为法律形式是独立的,企业内的社会公益功能是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
“擦边球可以用基金形式做,基金是笔钱,基金会是个组织。CSR不是社会组织,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而已,不用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贾西津说,之所以这个单位会被列入名单,有可能是以基金会名义活动。
“基金本来就是一种变通的形式,所以如果它想以基金的形式存在,自己就应该非常谨慎。比如说在对外的名义上面。所以,打擦边球确实有很多技术。”贾西津说。
与名单上的“元诗歌基金会”类似,“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中国少年跆拳道高手会”等单位也声称其不是社会组织。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澎湃新闻说,该单位是一个电商行业的在线平台网站,主要业务是承接课题,发布行业评论、报告,但其网站上声称的“企业一年交纳5万元费用,即可获得由该中心统一发放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会员单位’铜牌和认证电子标识”的业务,已于两年前取消。“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误解、误会,我们会申请通过合法手段,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曹磊说,目前该网站已将名称中的“中国”两字去掉,并称过去未意识到这一点,担心是因为这一原因而被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公布名单后多家组织更换网站上名称
相较于上述单位声称自己不是社会组织并被“误伤”的情况,“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中汽联汽车服务业总会”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表示,“民政部公布的不是我们”。
“我们是依法登记的,我们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它那个实际上要公布的是‘中国高科技产业研究会’。所以您现在看民政部的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名单已经改了,而且还加了一个注解。”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工作人员说。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于2月2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称,2018年2月23日部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转发民政部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出现其名称,系网站笔误,经与民政部核实,该非法社团组织名称与其名称一字之差,系“中国高科技产业研究会”,属于山寨组织,请以民政部官网公布的名单为准,对于山寨组织冒用其名开展活动的行为,该研究会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后澎湃新闻查询民政部相关网站,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栏目中确实显示为“中国高科技产业研究会 (我部登记有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在机构网站上,“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变成了“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
而与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公开予以澄清有所不同的是,“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中汽联汽车服务业总会”等组织首先采取的是更改网站名称的方式。
“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解释说,该组织全称为“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美丽乡村发展委员会”,并称登上非法名单是“信息不对称”所致,而“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是直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并非社会组织。
澎湃新闻随后查询发现,该网站名称已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技术监督情报协会”的前缀,而“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确为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由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但澎湃新闻多次致电该协会求证前述“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是否隶属于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但尚未获得证实。
但“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说,该机构还正在办理民政部的注册手续,5月份才能批下来。
更改名称前的中汽联汽车服务业总会网站。
更改名称后的中汽联汽车服务业总会网站。
而“中汽联汽车服务业总会”也回应称,其全称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汽车行业分会”,对外使用简称“中汽联汽车服务业总会”,目前正在对网站进行改版,改称全名,其全称单位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过的,该组织具有行业协会的职能,并参与承办一年一度的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
对于前述种种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柏志说,结社是公民的自由,但与这种自由相伴的是自律,除是否注册外,界定社会组织是否有定位为非盈利性组织却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情况不容忽视。
“如果它从事经营性活动,但利用协会的身份,回避其本质上作为市场主体应该承担的税收等责任,则破坏了市场规则;而以协会的名义招揽生意,混淆公众认知,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是对其他市场主体形成不正当竞争。”刘柏志说。
3月2日,民政部曾公开表示,民政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取缔工作还会大力开展。
一场针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治理风暴仍在继续进行。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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