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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网约车依法监管和综合治理

    网约车新政发布即将届满两周年,各地网约车监管治理面临哪些难点?政府和行业最关心什么问题?全国的出租汽车企业正在做什么?

    7月10日,由大众交通、北京北汽、重庆市出租、深圳西湖、大连市出租、杭州市出租、南京东方、哈尔滨天鹅、哈尔滨大众等中国出租汽车行业骨干企业,南京、青岛两市出租汽车协会,以及首汽约车、曹操专车、大众出行等网约车平台的代表共同在大连召开“新政两周年——全国出租汽车行业骨干企业发展改革专题研讨会”,就依法监管网约车和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等问题展开讨论。

    2016年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出租汽车行业指导性文件正式发布。过去一年中,也就是网约车新政发布的第二年,各级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决心不断推进落实,在综合治理方面释放出积极的信号,网约车监管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均有明显改善,但是,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平台无视监管、肆意违法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出租汽车领域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仍广泛存在,网约车市场走向法治规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由于缺乏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行为监管,涉及网约车的治安和刑事案件高发,乘客利益受到严重威胁。今年以来,仅滴滴平台就多次被曝出伤害乘客人身安全的案件,其中,郑州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最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随着美团、嘀嗒等平台加入市场或开辟新的业务,再次触发网约车价格的恶性竞争,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对合法经营的巡游出租车企业和从业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部分网约车平台对于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和多次约谈置若罔闻,拒不改正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上海、南京、青岛、大连等多个城市对开展运营的平台进行了约谈,但是网约车违规行为并未得到根本遏制,如滴滴在上海迄今未获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却仍在大肆派单组织非法运营。

    研讨会上,大连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秦海群介绍了大连市依法监管网约车平台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的经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崔庆玮律师从法律角度对目前部分网约车平台的所谓“顺风车”身份提出质疑,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运营性质,并不符合政府部门关于小客车合乘行为的界定。

    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重点分析了网约车线上监管环节存在的难度的法律风险,以及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和共赢的可能。

    交通部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总结了新政发布两周年以来行业的喜与忧,并对未来的改革发展方向提出期望。

    大众交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平在发言中指出,在网约车领域有必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管方式创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1.公开。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数据必须接入政府系统接受监管,网约车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应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平台在各地受到的处罚及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即失信黑名单)应通过媒体及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等互联网站进行公示,并纳入企业的征信记录;

    2.公平。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定价、税收、运力、资质、质量监督等方面,为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制止价格战、高额补贴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策上为传统企业松绑,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技术升级、车型升级、服务升级提供网络约车业务,实现不同业态的公平竞争和融合发展;

    3.公正。全国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应坚决贯彻落实网约车监管办法及精神,通过多部门联合、采用综合治理手段,从严打击网约车平台的违法运营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启动《网约车管理法》的立法程序,开展立法调研,推进立法进程,提升网约车监管的法律层级,彻底规范网约车运营。

    会议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深化改革进程也进行了总结和研讨。

    过去的一年中,全国的出租汽车行业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依然保持了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创新意识,努力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比如各地的出租汽车企业继续在春运、高考等重要时间段承担着公共交通的保障和补充任务,重庆、杭州等地的雷锋车队多年如一日开展公益服务,上海大众推出了夜间女性专用出租车,确保女性乘客的人身安全。传统出租汽车的改革不仅要靠企业自身努力,也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转变管理思路,在车型选择、经营模式等方面适当向企业放权,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调节运力和价格,鼓励提供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满足日益丰富的市场需求。

    最后,与会企业和行业协会呼吁全国出租汽车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提升服务品质,加强自我约束,坚持守法经营,并且通过合作、加盟等方式,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出租汽车网约平台,为乘客提供正规、安全、优质的出行服务。

    研讨会发言精选:

    大连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秦海群:大连市针对网约车平台企业有红黑榜,处罚的情况每个月都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对于出租汽车行业的现状感觉是喜忧参半,其中忧的方面,一是有些企业不思进取,二是政府这个层面相关规定对这个行业的制约,比如说想调一个出租车运价就很难。今年以来,大连在出租汽车方面重点开展了三大工程:第一个是温暖工程,解决出租汽车司机的实际困难;第二个是利剑行动,主要整治非法网约车;第三个是争创文明使者,以点带面,把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提升上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崔庆玮:在早期互联网出行领域里,关于准入门槛的界定非常模糊,确实引起很大问题。纵观我们国家互联网领域创新都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移动支付领域。对于新事物往往是事后监督,先干了再说,客观上的好处是发展快,坏处就是监管滞后。比如争议非常大的顺风车问题,有不少值得探讨,用户到底是基于对合乘服务提供者的信赖而选择服务,还是基于对平台的信赖而选择合乘?经过平台整合后的“顺风车”还是顺风车吗?如果顺风车被界定为一项公共服务的话,采取准入主义原则就是必要的。而判断现在的顺风车算不算公共服务,需要从行为性质、外观特征、表现、包括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分析。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 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这两种业态,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界限,从来就没有。巡游车如果要开展网约服务,也要跟上新技术,既然都是出租车,原来的经营者想提升自己服务的时候,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充分了解网约车服务规则,互联网采取新技术手段的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要熟悉这个行业。竞争是保障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必须品,任何时候都会有竞争,好的政策一定是有利于健康有序的竞争,我们希望政策能够有利于公平竞争。这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还有网约车的立法,其实最缺少的是两个方面的声音,第一个是出租汽车司机的声音,没有人替他们发声;第二个是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的声音,这个行业应该怎么去发展,希望有什么样的政策环境,这也是不知道的。如果行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可以影响政策,可以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有序发展,带来更多的希望。

    交通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出租汽车这个行业到目前政策出台两周年为止,概括起来确实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大部分出租汽车企业在严峻的环境下依然坚守,忧的是部分企业改变行业顽疾的态度有所松懈;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的一些政府政策和管理机制的改变在这一、两年实际进展不大,比如巡游出租车的定价机制、退出机制以及奖励措施等;还有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制度设计中分层分类的政策精神理解不够,出台的地方政策与中央政策有些抵触。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主要方向还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运营效率。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平:下一步行业的骨干企业要一起推动几件事情,第一个是顶层设计,呼吁从全国人大层面对于网约车监管进行立法,提升网约车管理的法律层级;第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对于网约车运营的监管,像北京、大连等地优秀的经验应该及时推广;第三是尽快建立行业的联合平台,并探讨车辆、人员、服务标准、客服管理等相关问题;第四是企业要深化改革,不忘初心,持续发展;第五是继续加强国际交流,国内城市要与国际上出租汽车服务先进的城市进行对标。最后,我们要有信心,非法营运的网约车早晚要离开这个舞台,正规企业肯定会在这个行业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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