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氛围,德阳市专门出台了《德阳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行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截至目前,德阳市已发布2018年诚信“红黑榜”主体信息,涉及工业、环保、税务、建筑、海关等8个行业领域,其中,诚信“红名单”6类,涉及主体1189个,失信“黑名单”2类,涉及主体83个。接下来,德阳市相关部门还将在18个行业领域开展诚信评定、发布,以此提高广大市民诚信意识,引导市民将诚信作为立德修身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诚信文化建设,促进社会诚信水平提升。
围绕重点领域率先发布“红黑榜”
《方案》规定,将重点围绕司法执行、司法行政管理、企业经营、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纳税、劳动保障、工程建设、文化与旅游、价格管理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进行评价评议,率先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市级诚信“红黑榜”集中发布工作,首先确定在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18个部门展开。
“红黑榜”主体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法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以及列入诚信“红黑榜”的事由。
榜单公开发布但不超过三年
据了解,诚信“红黑榜”采取统一发布与部门自行发布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在“中国·德阳”网站信用建设专栏和“信用德阳”网站统一发布诚信“红黑榜”。二是部门自行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领域诚信“红黑榜”发布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部门所建网站上依法及时发布本行业内的诚信“红黑榜”,原则上每2个月发布不少于1次。
有关社会主体对发布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认定部门提出信息异议申请。认定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核查、信息处理。诚信“红黑榜”对外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和要求的除外。被列入诚信“红榜”的社会主体,如在对外公开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诺失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发布认定部门提出并删除其诚信“红榜”上的信息。被列入诚信“黑榜”的社会主体,如在发布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可以申请提前结束发布其诚信“黑榜”信息,经认定部门审查等程序后,可以提前删除其诚信“黑榜”上的信息。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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