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荆门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调整运价后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
荆门城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经过交通、物价等部门多年酝酿,今年2月1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荆门城区出租车将从3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运营价格。荆门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的重视和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关心与关爱,为荆门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会议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和全体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一定要倍加珍惜,不准抢跑,不准擅自调价,3月1日起各公司配合市质监局按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对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调整(调整时间约为5—7天),按表计费,未调整的出租车按原价格标准打表计费,不准借机提高“份子钱”,不准拼车,不准在行车过程中使用车载电台、对讲机等聊天。要用规范文明优质的服务来回馈社会,展示新时代出租汽车行业的新形象、新作为和新的精神风貌。运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督导责任,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范“一车一册”,发送给每位出租汽车驾驶员照学照做,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红黑榜”应用机制,建立出租汽车公司“红黑榜”制度,定期对媒体发布“红黑榜”信息,公开曝光先进和落后,激励各出租汽车提高服务质量,展示出租汽车行业靓丽的名片。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