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近日在瑞昌市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该法庭为跨行政区域的专门性环境资源法庭,将对九江市所属的瑞昌市、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湖口县、彭泽县,所涉长江干流江西段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以便于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
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将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方面重点任务,切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该法庭将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在审判程序、裁判方式、生态修复等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为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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