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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撞树上,有急事司机离开现场,被警方认定为肇事逃逸

    8月30日讯 高邮一驾驶人家里有急事,认为自已发生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他人损失,没有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而是打车离开现场。路人报警后,警方到场,认定该驾驶人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28日夜21时57分,高邮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接110指令称,汇金大公馆西侧运河堤上,一辆轿车发生单方面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场后了解到,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与路边树木发生撞击后,横在运堤东路中间,轿车车头严重受损,驾驶人不在现场。

    民警通过车辆号牌查找到车主联系电话,与车主电话联系时,发现车主手机留在车上,无法联系上。29日早晨,车主主动来到警队接受处理。车主张某(男,44岁,江都人)说,当天晚上,自己驾车拐弯时遇对面来车,采取措施不当,撞到了右边大树,自己受了点伤,轿车严重受损。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家里有急事,且是单方面事故,没有其他方损失,所以未及时报警就离开了。

    据悉,因路人报警,民警及时赶到,才未造成二次事故。目前张某的行为已被认定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已受到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警方提示,即使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驾驶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现场,应立即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前来处置。而且,驾驶人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极易造成二次事故。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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