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郭仁刚12日表示,目前没有禁止坐飞机的人自然也将被禁止乘坐火车的要求,当事人对被记入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记录不服的,可以通过多种救济渠道维权。
在民航局12日举行新闻的发布会上,郭仁刚对“民航特定严重失信旅客名单和此前的定期发布的不文明旅客信息记录有何不同?民航局提供的失信名单和铁路总公司发布的名单是否具有互通性,即未来禁止坐飞机的人也将被禁止乘坐火车?如果有人对被记入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记录不服,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等问题逐一作出解答。
郭仁刚首先解释道,民航特定严重失信旅客名单和此前定期发布的不文明旅客信息记录在性质、发布主体、效果等方面不同。
其中,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旅客名单是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黑名单,发布主体是民航局,后果是被记入的人员将在一年内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具有行政强制力,所有民航单位都得执行。
民航不文明旅客名单由行业协会发布,发布主体是中国航协,后果是被列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记录,各航空公司可以自愿使用。
郭仁刚指出,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合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目前没有禁止坐飞机的人自然也将被禁止乘坐火车的要求,但不排除某些人因同时符合《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而既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又被限制乘坐飞机的情况。
郭仁刚介绍说,《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了完善的公民权利救济方式,包括7个工作日公示期、异议复核机制、期满移除机制以及诉讼救济方式等,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被记入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记录不服的,可以通过多种救济渠道维权。
郭仁刚强调,民航局将一如既往地切实维护公民乘坐民用航空器文明出行的权利。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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