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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 民航局日前印发《关于强化适航审定系统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在项目管理、工作模式、人员培养、法规构架、系统布局、激励机制六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推进适航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推动适航审定系统高质量发展。
适航审定是国家法规赋予民航局对民用航空产品适航性进行检查和确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明确,为实现新时代适航审定系统建设目标,适航审定系统能力建设将遵循“坚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坚持创新驱动、问题导向”“坚持促进发展、共同提高”的基本原则, 推动适航审定系统具有健全完善的基础保障能力,具有自身造血的培训教育能力,具有独立自主的立法定标能力,具有科研支撑的产品审定能力,具有竞争优势的国际合作能力。
对标新时代民航强国战略总体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新时代适航审定系统发展的短期和中长期规划:到2020年,建成适应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和制造业发展,具备较强技术研究能力、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的适航审定系统。到2035年, 建成全面满足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和制造业发展需求、国际先进的适航审定系统。到本世纪中叶,在“三个世界一流”的基础上,我国适航规则标准具有更大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为完成规划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适航审定系统能力建设的六大主要任务,即开展基于风险的项目管理、推行基于效率的工作模式、实行基于能力的人员培养、搭建基于标准的法规构架、构筑基于需求的系统布局、建立基于目标的激励机制。
根据《指导意见》, 未来, 民航局将探索建立适航审定委员会(TCB)主任—审查组组长—审查组成员的项目管理责任制;推行项目制工作模式,审定系统形成条状垂直管理模式,在工作模式方面,推行项目制工作模式,建立信息系统, 通过系统改革现有工作模式,建立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中心的一系列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健全适航审定教育培训机构,形成适航审定岗位资质制度;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法规—程序—手册三级金字塔式适航法规标准体系,充分利用企业技术标准作为规章的技术支撑,成立工业部门参与的适航标准委员会,创新通用航空和无人航空器系统适航管理政策;系统内根据原有功能设置开展地域化管理探索,更加高效的服务航空工业审定实际,建立推广适航审定办公室模式,深化审定与工业部门合作;完成适航审定系统从顶层架构、职责、资源、管理、改进等方面的流程再造,确保整个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工作,建立内部审核制度, 建立和完善审定人员的奖惩制度。
《指导意见》还明确,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开拓创新思维、协同联动落实等方面保障适航审定系统能力建设。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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