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立项《互联网货运平台安全运营规范》团体标准,此标准明晰互联网安全运营,助力行业安全规范健康发展。
项目任务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并将其提高到推动产业升级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高度,要求各行业、各领域加快推进平台经济发展。交通运输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依托互联网平台组织物流资源,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承担全程运输责任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经营者创新发展。除网络货运新业态外,道路货运市场还涌现出货拉拉、满帮等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社会物流资源,进行车货匹配但不承担运输责任的交易撮合型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和交易撮合型平台是当前互联网货运平台发展的主要模式,是引领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重要载体。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事货运经营的网络货运企业和交易撮合型平台企业。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平台安全运营的总体要求、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货主管理、货物管理、平台安全运营功能、投诉处理、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
目前,该规范已进入纲审准备阶段,请有意愿成为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相关机构于2021年8月31日前与人民交通杂志社联系。人民交通杂志社将通过调研、座谈、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与起草单位共同拟定标准草案,预计2021年年底完成此项标准。
该标准申请立项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要求,做好标准制订工作,确保质量,增强标准规范性、适用性。欢迎相关单位或个人参与上述标准项目有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雯
联系电话:18701088869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