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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四座城市被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城市

    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克拉玛依市召开,4座城市被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城市。

    全疆15个地州市交警部门70余人在克拉玛依市参加了此次现场会。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亚力坤 亚库甫表示,此次会议将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喀什市评为文明交通示范城市,总结推广经验,提升整体水平。

    会议中播放了克拉玛依城市交通管理视频汇报片,针对克拉玛依市交通精细管理下的优化布局、综合整治下的秩序井然、智慧交管下的天罗地网、严抓共治下的畅通油城等多方面先进经验进行了汇报。随后,参会人员前往克拉玛依市区交警大队实地观摩,感受了西环路绿波带通行带来的畅通无阻,并在克拉玛依市准格尔路-友谊路路口,观摩了示范路及严管街的管理成果。

    记者了解到,针对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克拉玛依市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辆乱停、酒驾、飙车等突出违法,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此外,克拉玛依市依托“智慧交通”建设,通过优化信号配时、路口路段渠化改造、精准疏堵等多举措,以精细化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能,控好主干路、快速路、施工路段、校园路段四条道路,推动秩序整体好转。

    另外,克拉玛依市交警部门通过设置潮汐、可变、专用车道采取单行、禁左循环等交通措施,用空间换取时间,合理均衡高峰路网交通负荷,确保总体路网运行顺畅。值得一提的是,克拉玛依市率先采用全疆独有、率先推出的全方位多维立体防控体系,智能交通应用,实现信息采集,路面检测,信号控制,违法发现,事件监测,稽查布控,指挥调度自动化以及交警综合平台、手机APP应实现全程监控等先进技术,着力提升交通管理职能化。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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