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二大队在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协睦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起驾驶员再次跑“黑车”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将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信用评价记20分,需要参加1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从业资格证方可恢复正常。同时,因本次跑“黑车”系驾驶员再次跑“黑车”,其驾驶证也将被交警暂扣3个月。
10月7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二大队在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协睦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渝A57***号车涉嫌跑“黑车”,经调查,渝A57***号车为网约车,从忠县到重庆,驾驶员兰某具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但车内两名乘客却是驾驶员在忠县通过电话方式揽得,并约定到达重庆的费用为80元。同时,执法人员调取历史违法行为发现,驾驶员兰某2023年6月因跑“黑车”被某交通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不仅会被给予5000元行政处罚,其信用评价还将被记20分,需要参加1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从业资格证方可恢复正常。而且,其驾驶证也将因其二次跑“黑车”的行为被交警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跑“黑车”是严重扰乱道路运输秩序的行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参与交通,切勿以身试法,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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