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烟台市芝罘区的刘某家属紧握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的双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这18万元救命钱,让我们家渡过了难关。"
10月24日10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芝罘区滨海西路与福成路交叉口处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中刘某受伤,被紧急送往烟台山医院进行救治。接警后,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在医院,民警得知刘某伤势比较严重,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需要进行3次手术,高额的手术费用让刘某家属当场犯了难。民警将这一情况向交警二大队救助办进行了反馈,救助办民警立即协调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并积极同伤者家属沟通,经核实信息后将准备的材料提交到市公安局救助办。市公安局救助办用最短的时间将伤者材料审核完毕,及时将18万元救助款拨付医院,解了伤者的燃眉之急。
救助款的及时拨付,使在事故中受伤的群众得到及时救治,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伤者家属对市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以及救助办民警的积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赵晓雪 王晨光 李海侠 刘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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