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复制推广好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试点范围内涉及交通运输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项目,对照要求,逐项认真细化落实,做好配套工作。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