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输管理处印发的《关于加强驾培行业“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运管汽〔2018〕67号)自2018年4月1日执行以来,本市大部分培训机构能够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培训流程。然而,市运输管理处比对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4月份全市培训机构申请驾驶证学员数据,发现仍有不少培训机构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存在未按规定上报学员培训信息、超出核定的培训能力开展招生培训等违规行为。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关于打击驾培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市场秩序的通知》(沪运管汽〔2018〕71号)和《关于加强驾培行业“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运管汽〔2018〕67号)要求,责令本市34家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停止招生一至三个月不等。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