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在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的情况通报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马德芳

    (2018年7月4日)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云山的委托,我谨代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非常感谢省政府新闻办为我们提供这个平台与媒体朋友进行互动交流。

    为进一步健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改善运营服务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自2017年4月起,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在全省开展了为期1年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集中整治提升。现将有关情况向大家介绍如下:

    一、整治提升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全省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共投入资金约61亿元,对27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整治提升(服务设施完善165个、新建和改扩建106个),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已建成投入使用且不需改扩建的16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对照标准和规范,投入资金约3亿元,解决服务设施功能不完善、使用不正常的问题,重点对卫生间、停车场、餐厅、便利店、绿化景观等区域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

    二是对需新建、改扩建的10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共投入资金约58亿元,重点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不足、规模不够、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新建、改扩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占地面积全部达到我省制定的新标准(国家现行标准59—172亩/处、云南新标准75—465亩/处),占地面积(最大的超500亩)、停车位数量(最多的超1000个)、厕位数量(最多的超500个)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三是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范,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高速公路服务区除满足基本功能外,还积极向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上延伸。在2017年交通运输部开展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考核工作中,潞江坝等4处高速公路服务区被评为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读书铺等22处高速公路服务区被评为全国优秀服务区,位于西部省区前列。

    四是通过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重新划定了标志标线,车辆、行人、功能分区提示牌醒目,功能导向提示简洁明了。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机构,确保重点商品和服务“同城同价”,餐饮食品安全卫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从业人员的仪容仪表规范、文明;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公众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全员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是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采取全面部署、全员动员,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卫生间、停车场、餐厅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治理工作盲点,有效杜绝高速公路服务区“脏、乱、差”问题,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总体上看,经过一年的整治提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认为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服务区环境卫生大为改观,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二是服务设施得到完善,停车难、如厕难的问题得到解决;三是服务区服务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得到过往驾乘人员的好评,群众出行满意度提高,有的服务区还被网友称为最美驿站,正在成为促进云南旅游发展的一张名片。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工作,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多次听取提升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提升整治工作的要求、原则、任务、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

    二是细化任务,明确目标。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1年行动计划,提出环境卫生整治1个月见成效,服务设施完善提升2017年底完成,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和改扩建2017年9月全面动工、2018年4月底前基本交工验收的工作目标,形成了一手抓环境卫生整治和设施完善提升,一手抓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和改扩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是各方合力,协同作战。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省级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林地报批、环境评价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分派专人负责,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在征地拆迁、施工环境保障方面,认识统一、全力配合,保证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扩建工作顺利进行。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积极想方设法,拓宽渠道,多方筹措和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资金。

    四是强化督促,扎实推进。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了5个督查组,每月一次到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会办会,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工作,尽力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定期不定期深入高速公路服务区检查,督促落实会办会明确的事项。省路政总队每天对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2次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是建章立制,久久为功。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设置规范(试行)》《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运营服务规范(试行)》《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文件,使我省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管理运营有章可循。此外,在《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中,我们积极建议将加强服务区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修订内容,从法规制度层面完善监管体制。

    除以上措施之外,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期间,部分新闻媒体也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工作动态进行了采访报道,反映人民群众的感受和新期待,为推进整治提升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了提升整治工作,在此我们也一并表示感谢。

    三、下步工作

    今年6月4日,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项整治提升取得的初步成效给予肯定。同时,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公共厕所、餐饮、商铺、便利店等重点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引进一流品牌快餐连锁店入驻服务区,全面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管理水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也使我们深感抓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整治工作责任重大,工作才走完了一小步,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服务区提升整治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继续通力协作,加倍努力,合力打造全国一流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近期,我们将在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的支持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成扫尾项目。进一步督促相关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和中石化华南销售分公司昆明输油管理处,认真抓好未完成的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改扩建工作,争取早日完工。

    二是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按照“一部手机游云南”的要求,督促指导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着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增加文化内涵。按照“人休闲、车加油、路添彩、省增光”的目标,督促指导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文化内涵和外观风貌,树立形象,打造亮点。

    四是统一规范标准。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完善、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对新建和在建高速公路的督促指导,确保新建和在建高速公路按照我省已出台的规范标准设置高速公路服务区。

    五是品牌化经营。指导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探索经营管理走集约化、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路子,努力改变路段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大力培育本土经营管理品牌,引入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标杆企业,将品牌优势与地区资源紧密结合起来,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公共服务。

    六是严格服务质量监管。建立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商户资信体系,对服务质量不到位、硬件设施跟不上、群众口碑差的经营商户,采取停业整顿、退出经营等手段,对不诚信经营的商户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

    七是进一步拓展整治提升范围。在完成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的基础上,督促开展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167个服务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

    “小小服务区,云南大形象”,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云南高速公路服务区环境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交通出行服务将更加便捷、舒适和满意。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