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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治超联合执法迈向常态化

    江西进一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日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以建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流程,实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江西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分类规范执法管理

    今年以来,江西大力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全省治超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但在治超工作中,仍存在治超领导体制不顺、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方案》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开展治超联合执法,按照“分类规范管理、提高执法效能、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机制。

    在高速公路总里程达6000公里的江西,高速公路治超联合执法至关重要。《方案》提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联动执法,经高速公路计重设备检测出的超限超载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违法车辆信息推送给当地公路管理机构或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公路管理机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推送的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路面查纠。

    针对货物、货运源头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方案》也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加强车源联合执法,各级工信、质监部门要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非法改装的车辆出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加强动态监管 实施非现场执法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推进科技治超不停车检测试点工作,推动已建成不停车称重设备检定工作,在南昌、上饶、宜春等市治超办、市路局的配合下对现有的不停车检测试点开展了数据比对工作。目前宜春上高、新余天工大桥、安义不停车检测点所有13个车道都已通过计量检定,并推进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预检设施建设。

    《方案》将科技治理联合执法作为治超的重点工作之一。《方案》提出,要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在重要国省干线公路、货源较集中的区域设置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车辆图像等信息,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情况的监测;对经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监控设备检测提示,即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未即时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通知、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告知货运车辆所有人,并可以依照《江西省公路条例》,将有关记录资料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方案》规定,在公路重点路段严格实施货运车辆靠右依次行驶,并在检测站点路段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联合管控普通公路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对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取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实现对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普通公路通行秩序的有效监管。对已安装电子抓拍系统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目前,江西省共管养公路里程15.7万公里,经省政府批复31个治超站,实际运行的治超站29个(普通公路27个,高速公路2个)。

    然而,在江西,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仍无固定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数万公里公路存在监管盲区。

    为此,《方案》提出要加强保障措施,完善路面监控网络,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国省干线货运流量流向、通行秩序、公安交警执勤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情况,按照“科学布点、规模适度、总量控制”的原则,研究制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优化调整方案,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方案》同时对强化监督考核提出了要求,明确各地要把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执行情况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各地治超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督察和通报。对治超联合执法组织实施不到位、“十不准”纪律落实不到位、考核不达标的市县,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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