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8日凌晨0时23分,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交警支队转发交警总队发出的通知:和田市一名1岁半的孩子因摔伤导致脑出血生命垂危急需前往乌市儿童医院抢救,请途经地交警大队做好护送工作。
接到通知后,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此次护送任务,采取各项措施为伤病孩童“生命大接力”保驾护航。
期间,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段刚立即指派专人与相邻大队联系护送事宜,并组织警力在国道G3012线和硕至乌什塔拉路段往返巡逻,及时清理死车、故障车,确保护送期间辖区道路通行畅通。同时,为确保护送救护车快速通过,清水河中队中队长井江文自费为接送患病儿童的救护车付过路费开辟专门通道,保障护送患病孩童的救护车快速通过。
另一边,交警大队大队长段刚组织乌什塔拉中队民警与乌什塔拉公安检查站联系开辟快速通道,组织警力引导护送救护车快速通行,确保护送不间断,并组织人员联系护送患儿的救护车和接力护送相邻大队,及时沟通,确保接力护送环节不出纰漏,为生命垂危的孩童争取宝贵时间。
凌晨7时许,救护车进入和硕县城,警车第一时间引路带领,于早上10点左右将救护车安全护送至托克逊县库米什收费站,而和硕县交警大队也圆满的完成了此次护送任务。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