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价改攻坚战”点赞
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数据显示,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经过这轮价改,目前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价改攻坚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回顾历史可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关键的节点,即在于闯过价格改革这一关,其中尤其是在改革全面步入快车道的1992年,当年放开的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达到648种(原管制价格737种),农产品收购价格50种(原管制价格60种),轻工产品除了食盐和部分药品等个别品种,价格全部放开。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就此一针见血地评价道:“价格闯关这一关绕不过,回避不了,早改早主动。”
得益于改革者的超凡智慧与勇气,目前我国在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领域已经实现市场化定价,价改剩下的攻坚任务,主要集中在最为敏感与核心的基本生产要素领域。处在新的发展节点,这轮攻坚同样“绕不过,回避不了,早改早主动”。
价格是市场机制中最为核心有效的变量。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备的前提就是把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
由政府不当干预而引起的价格扭曲既有损效率,又有损公平。其中,就前者而言,当代中国适应“新常态”的最有效路径之一,就是依据比较优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但现在的问题则是,如果不能建立起反映核心要素稀缺程度,以及与成本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企业与产业扶持部门就很容易在集体错误预期支配下,陷入到产业同构、产能过剩、产品/技术不适用等背离比较优势的陷阱中去。
当然,相比于效率损失,价格扭曲对公平的损害相对更不易被深入认识。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政府一些不必要的价格管制或干预,其初衷本就在于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譬如土地价格管制,此前长期占主导性的观点认为,由于从农地到建设用地的交易过程,要先后经过城、乡两个发育程度完全不同的市场来完成,而农民在这个过程中处于总体不利的地位,因此,过度的市场化将会增加农民致贫的可能性,进而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类观点固然不能说全无道理,不过实践表明,恰恰是土地市场化的“低水平陷阱”,阻碍了农民足额分享土地增值产生的收益,并且还由此滋生出包括腐败高发等社会问题。
总之,无论从哪个维度来看,新一波价改攻坚虽然越往前深入越艰难,越往前深入就越发牵扯到经济体制中方方面面深层次矛盾,但是反过来看,也正因为其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招棋活满盘皆活等特点,一旦闯过去,就能再一次催生源源不断的改革红利。 (《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评论员 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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