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山东省政府决定15条还贷公路到期后继续收费,称2013年山东省内政府还贷公路亏损138亿元。财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山东高速营业收入52.6亿元净利润17.2亿元。其10年累计净利润137.05亿元,被称A股市“收费公路王”。媒体折算,山东高速员工平均年薪约13万元。(1月12日《新京报》)
一边是亏损138亿元,明明已经超出法定期限还在继续收费;一边却是净利润总额累计达137亿元,员工平均年薪约13万元,到底咋回事?其实这是两笔账。前者是行政账,收费公路实行的是“统贷统还”模式,所有的贷款公路甚至包括在建的公路都“捆绑”在一起核算,出现亏损自然不奇怪。而后者是企业账,一些经营效益好的收费公路,作为优质资产被剥离上市。收费公路本来就是一个“躺着把钱赚了”的暴利行业,这样一来在资本市场独领风骚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问题是,天下为何有这样的好事:公路的贷款修建与收费还贷是两个不分可割的整体,现在却硬生生被分成了两部分,收费赚钱的部分交给企业经营,让少数人大发其财,而亏损的部分交给政府,政府动用行政之力让全体民众埋单?症结显然在于:收费公路到底是什么身份。说它是企业,它却处处受到行政干预和保护,比如动辄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违法超期收费;说它是行政部门,却又暴露出利益最大化的逐利本性,没有公益性可言,相反,超高和超期的收费抬高了物流成本,影响了许多产业的发展。
归根结底,所有问题其实都源于一个问题:收费公路的政企不分。许多地方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都是一块牌子,两套人马,一方面是企业人员,一方面是政府官员,可以说是典型的“政商合体”。这样的人事架构,事实上已经注定高速公路公司是一个不伦不类的市场怪胎,既像企业一样赚钱,又像政府部门一样享受各种体制内的好处。那么,高速公路的改革究竟应从何处入手?不是表面上的超期收费以及高福利,而是要从根本上进行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打破利益共同体。简单来说,高速公路的最大毒瘤是,有一些人一手掌握着行政权力,一手又在高速公路上食利,把这些人从高速公路上“扔”出去,才是解决之道。吴龙贵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