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7时7分许,许某驾驶冀H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磴口至额勒斯太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磴口至额勒斯太(S508线)10公里+600米附近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王某驾驶的蒙L号牌栏板低速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蒙L号牌栏板低速货车驾驶人王某受伤,两货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警情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磴口县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呼叫120开展救援。到达事故地点后,民警立即划定警戒区域,并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反光锥桶,对王某的伤势进行初步检查与安置,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勘查并及时固定证据,同时对过往车辆进行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直到救护车到达现场。
救护车在返回磴口县人民医院途径红路灯十字路口较多,而当时正值城区上班高峰时期,车流量大,多耽误救援伤者一分钟时间就多一分生命危险,事故民警立即启动警车,开警灯、响警笛、一路“开道清障”,引导护送救护车以最短的路线、最快的速度,向磴口县人民医院疾驶而去,为伤者“争分夺秒”缩短救治时间。在警车的引导护送下,救护车得以最短的时间到达医院,王某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当日上午11时许,骄阳似火。正在辖区巡逻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磴口县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政府西侧红路灯的路口正中,随即上前进行查看并询问情况。经了解,该摩托车在半路抛锚,刹车系统抱死,导致无法推动,驾驶人不断启动发动机,可摩托车就是不见动静,非常焦急。
当时,车流量较大,该辆摩托车停在马路当中,情况危急。巡逻民警立即使用对讲机呼叫附近执勤民警前来支援。最终,民警和驾驶人一起合力将摩托车抬至不防碍交通、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地方,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事后,驾驶员感激地对民警说:“谢谢你们,交警同志。”民警叮嘱摩托车驾驶员,以后骑行之前一定要注意检查车况,确保车况良好在上路行驶,并且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通讯员:胡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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