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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一副局长6棵竹子被砍 上班时间带人打人(图)

    苏文东与女儿一道,到王茀华(左一)办公室要赔偿

    王茀华因打人被澄迈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澄迈县档案局副局长王茀华在老家永发镇长福村委会新村占用集体用地种植竹子。“威马逊”期间,竹子被刮倒,新村村民小组副组长苏文东清障时,将阻碍交通的倒了的6棵竹子砍了,王茀华竟在上班时间开车带人回老家,将苏文东打伤。

      澄迈县公安局为此对王茀华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对于法院判赔的医疗费用,王茀华拒绝向苏文东赔偿。12日上午,苏文东来到王茀华办公室讨要赔款。

      “威马逊”刮倒6棵竹子,村小组副组长称影响交通清障砍了

      副局长竹子被砍

      上班时间带10多人打人

      据苏文东介绍,2014年7月20日,因为受强台风“威马逊”袭击,澄迈镇政府召开会议布置救灾工作,清理道路障碍物、修理损坏的水电通讯等。澄迈县档案局副局长王茀华的老家就在永发镇长福村委会新村,他家占用村集体用地种植的竹子被台风刮倒6棵,因影响交通被苏文东等砍掉。王茀华得知情况后非常生气,当天带了两车人回村里,但因其中的3人与苏文东认识没有冲突。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王茀华又带了五车人及他的兄弟共10多人回村里。王茀华指着苏文东大骂,并一拳打在苏文东的眼睛上。接着指挥10多人围上去对倒在地上的苏文东拳打脚踢,把苏文东打得昏了过去。苏文东随后被送往澄迈县人民医院治疗。

      接到新村村民小组副组长苏文东被县档案局副局长王茀华带人打伤的消息后,政府有关部门曾对此进行协调,要求王茀华对被打伤的苏文东进行一定的赔偿,遭王茀华拒绝。

      苏文东随后将澄迈县法院民事判决书、澄迈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由永发镇长福村委会盖章认可的举报材料给记者看,材料中都认可王茀华家占用的是集体用地,被打的苏文东当时是清理台风灾害引起的路障。

      副局长被行拘15天,罚款500元,党内警告处分

      副局长被党内警告

      家人得知结果老家放鞭炮

      由于王茀华不肯就带人打伤苏文东一事,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2014年8月20日,澄迈县公安局对带头打人的王茀华及另一名打人者下达了行政处罚:对王茀华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送交澄迈县拘留所执行。另一名打人者因年龄78岁等原因,不执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只处罚款500元。

      同时,澄迈县纪委决定对王茀华带人回老家殴打苏文东一事进行处理。苏文东认为,王茀华打人事件会给他一个满意的说法。

      然而苏文东说,让他想不到的是,就在县委县政府还没有向苏文东传达对王茀华的处理结果时,他却在王茀华的老家看到了他的家人大放鞭炮。苏文东随后得知,县委县政府对王茀华的处分,没有停止这位副局长的职务,给他党内警告处分。王茀华照旧当着澄迈县档案局的副局长。

      苏文东认为澄迈县政府这样处理王茀华不妥。1月12日上午,苏文东与记者一道来到澄迈县纪委办公室。苏文东问相关领导:海口一位局长上班时间打麻将都被停职处理了。澄迈县档案局副局长王茀华,上班时间开车带了10多人回老家殴打村民小组副组长,随后被澄迈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了15天。澄迈县政府有关部门为何不停止他的职务,却只给他党内警告处分?

      被询问的领导拿出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苏文东说: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力,有下列行为之一情况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的行为之一为: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

      该领导认为,王茀华打人虽被澄迈县公安局拘留15日,但并不严重,所以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如果苏文东认为此处分过轻,可以去有关部门做伤残鉴定。

      法院判赔,被打副组长迟迟拿不到钱,家人被“骚扰”

      副局长已经上诉

      拒赔医疗费拒绝回答问题

      据苏文东介绍:他为向王茀华追讨打人的医疗费等赔偿,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法院于2014年12月19日下达了民事判决书。

      记者在该判决书中看到:苏文东向法院提交了澄迈县人民医院的相关证明,得到了法院的采信。该证明称:苏文东被王茀华等打伤住进澄迈县人民医院后,医院诊断其左眼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苏文东住院为13天,花费医疗费为5904.54元。

      为此,苏文东向王茀华等提出了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赔偿。法院最后裁定:打人者王茀华等应向苏文东赔偿8445.16元,并限定于20天内付清。

      然而,王茀华不服从该法院的判决,拒绝支付苏文东的赔偿,并于1月4日向法院提交了上诉材料。

      1月12日上午,苏文东与记者来到王茀华的办公室,苏文东向其追讨打人赔偿。当时王茀华正坐在澄迈县档案局副局长办公室内,刚开始,他要求记者不要拍照。但记者拍照片时,王茀华没有阻挡。当记者问及“是否打人?”“是否被行政拘留?”等问题时,王茀华拒绝回答,对苏文东的任何问题也没有任何回应。

      苏文东告诉记者,不仅王茀华带人回老家打人,他的家人也“骚扰”了苏文东的家人。苏文东为自己被打的事件,多次向澄迈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王茀华的家人就带着一帮人到苏文东哥哥的店铺(在金江镇)去闹,在店铺门上写“欠债还钱!”等大红字,并杀鸡挂在他哥哥店铺门前。苏文东曾报警向当地派出所求助,但没有结果。南国都市报记者 聂元剑 文/图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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