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2020年8月17日,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民警在路面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查处“一盔一带”违法行为,筑牢驾乘摩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防线,形成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同时秉承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对过往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检查,针对“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纠违,达到执法处罚和警示教育并进的良好效果,告诫广大驾乘朋友关乎生命,为了自身与他人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希望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开车前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养成文明安全出行习惯。
松桃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了解骑车佩戴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盾”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坚决抵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敖复亮)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