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鸿禾公寓小区外的执法车
11日下午3点多正值周日,在龙昆南路鸿禾公寓外停车场停放了一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这辆执法车好像从上午就停在小区外了,也没看到这里有啥检查活动,会不会是公车私用?”读者对此深感疑惑。对于市民质疑为何将执法车周末停在这里而不是单位?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记者赶往该小区外的停车场,并在保安亭附近看到了这辆车身印着“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车,车牌号为琼AUQ317。
记者通过多方查实得知,这辆执法车系永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单位用车,将车开到此处停车场停放的是该所负责人钟某某。
当事人:身体不适为方便执法
执法车为何会停放在外面的停车场,而不是单位?对此,钟某某给出的解释是,因为自己的腿行动不便,在今天上午检查完后,他就将执法车开到鸿禾公寓小区外停放,再顺便去看病。钟某某还告诉记者,他的亲戚住在鸿禾公寓小区,自己并不住在这里,考虑到这里离自己住的地方近,就选择将车停放在这里。
周末不将执法车停在单位,单位领导允许吗?钟某某称,局里领导要求停在区政府第二办公区那边,但那里离自己的住的地方太远,停放在这里也为了方便自己晚上或者下午六七点钟的突发检查。“我只是将车停在这里,并没有开去哪里,正常上班时间才用的。”钟某某说,“我会将车拿回局里去,我不开了”。
钟某某向记者透露,他将车停放在此处的停车场不到10天时间,为此,他也支付了100多元的停车费。“下班后将车停放在这里,上班再用车,平时都不会乱开单位的车。”对于有读者质疑这是公车私用,钟某某坚决予以否认。
局长:公车私用会按规定处理
在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秀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清华立即进行核实,并口头向钟某某作出严厉批评。
张清华局长向记者介绍称,虽然钟某某称是因自己在前段时间执法检查中将脚崴了,自己家住在中国城附近,就把车开到那里去了;但公车就是公车,不能私用,没有客观原因可谈。“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规定,肯定要对其进行处理,最起码都要通报批评。”张清华局长说,钟某某驾驶的这辆执法车是在10多天前由省里统一配备的。
关于公车的管理,张清华局长表示,该局在元旦前就下发通知,凡是在节假日、双休日,所有的公车都必须要停放在区政府第二办公区,绝对不允许私用。
此外,为了杜绝出现公车私用的情况,除了下发文件,张清华还向记者透露,在工作日遇到紧急情况时,同意执法人员打车,并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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