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磴口县大队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采取“五设立”和“五推行”措施,着力解决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公安交管业务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设立”即:在车管所业务大厅设立代办、帮办服务台,设立业务咨询服务电话,派设导办代办服务人员,负责车驾管业务电话咨询、当面咨询、整理资料、协助引导群众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代办帮办各类车驾管业务及邮寄快递业务等服务。在汽车销售企业建立临时牌代办点,委托汽车经销企业代办临时牌照业务。在违法大厅设导办、代办、帮办人员,设立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帮助群众进行违法处理业务咨询、查询,帮助、引导群众在业务窗口、自助机、网上处理违章、缴纳罚款等业务。在事故处理部门设导办、代办、帮办人员,设立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帮助群众进行事故处理业务咨询、查询,介绍事故处理程序和政策,指导群众处理交通事故。在较大乡镇、苏木设立公安交管工作基层服务组织“两员两站”机构,承担乡、村农牧民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等工作,委托代办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等部分公安交管工作。
“五推行”即:推行“警企合作”、“警保合作”。利用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市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保险机构的场地、人员,设立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站,委托企业、保险公司代办车驾管业务。推行“警邮合作”。在邮政部门各乡镇、苏木邮政网点建立“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委托代办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推行“警医合作”。在县级以上医院建立“驾驶人体检点”,逐步在较大乡镇苏木卫生院建立“驾驶人体检点”,办理驾驶人体检业务,让群众就近办事。推行“警校合作”。在驾驶人培训学校建立“驾驶人报考点”,委托驾校录入驾驶人报考驾证信息,报考驾证人员无需再到车管所办理。推行“警银合作”。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发巴彦淖尔市交管业务电子支付系统,方便群众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各业务窗口或远程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缴纳车驾管业务牌证费、考试费、交通违章罚款等。(通讯员:胡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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