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菏泽男子汪某某来到山西运城临猗交警大队,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大红锦旗送到事故科,拉着办案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据了解,2020年10月12日19时50分许,在临猗三赵线王家庄村口,一辆微型轿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及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马某某轻微受伤,乘坐人汪某某胸口、腰椎等部位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快速认定微型轿车驾驶员杨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某、汪某某无责任。
汪某某在临猗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多次前去探望,嘘寒问暖,令身在异乡的汪某某非常感动。10月20日,伤情好转的汪某某回到山东老家,与家人商量后,定做了锦旗,要向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办案民警表示感谢,但因身体尚未完全康复,又受疫情防控影响,一直拖到今天才了却心愿。(通讯员: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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