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岔河中队查处了一起三轮载货摩托车“三超”及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7时30分左右,该大队三岔河中队民警在电动车、摩托车整治点深柳大道三岔路口发现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涉嫌超长、超高、超宽和违法载人,便依法将其拦下接受检查。经查,该车用绳捆的方式违规车载铝合金建筑材料,后车厢仅存空间躲藏一人,确实存在超长、超高、超宽及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在民警要求驾驶人黄某下车接受处罚时,黄某只能从车窗爬出。
民警对驾驶人黄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严厉告知其行为的危险性。针对驾驶人黄某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及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1条第4项,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一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通讯员:万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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