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辖区文明示范路的创建工作,8月17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了示范路创建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创建工作的副大队长金轶主持,大队各二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大队安宣办主任范春海现场传达了省厅、市局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工作中收集的实际数据、现阶段工作开展现状进行了情况说明,参会的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也各抒己见,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过程中,金轶同志对照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制定的文明示范路创建评估内容及计分细则,进行了逐一解读,定点划片、细化分工、确权属责,切实保障措施落实落地,不打折扣。他要求,一是协力共治,完善创建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层面的沟通与协作,加快推进工作组织部署、社会协同协调、联动联防通报等相关制度的落实,并制定相关对应方案,明确重点区域、路段、单位的道路安全隐患摸排工作。二是各司其职,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在现有基础上,各单位要建立示范路基础台账和工作方案,时刻盯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穿村过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农村支路的交安设施建设以及视频监控、卡口设备联网的覆盖率,加快隐患路段的安全性提升提质改造方案。三是压实权属、提高勤务调度效能管控。在现有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科学优化警务制度和指挥调度,创新警务协作联动机制,完善硬件设施,规范合理布局,压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大队纪检监察室要严格做好日常工作监管职责,确保工作零死角,任务无偏差。四是高频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辖区中队在执勤点、业务办理窗口、重点村庄、要设立宣传标志、悬挂横幅,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宣传。充分依托道安办、综治办、联席会议、平安中国建设等载体,明确乡镇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发动志愿者、两站两员的力量,持续性组织开展示范路创建宣传活动。(文/图:陈匿蓉 单位:安乡县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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