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16时3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八大队教导员高扬巡逻至灵河高速(灵丘方向)上铺隧道附近时,发现一背包少年在高速路应急车道徒步行走,情况危险,民警马上停车查看。
在民警与少年交谈过程中,发现该少年智力明显低于同龄人。一番询问后,民警得知少年家住偏关县某村,准备徒步去太原,因为家中有一张父亲年轻时候在太原某处龙形雕塑旁所拍的照片,龙头下刻有字,因为照片上看不清楚所刻何字,于是准备前往太原看看龙头下边刻的到底是什么字。了解情况后,民警决定将其先带回大队队部偏关服务区。
将少年带回大队后,民警通过其随身携带的手机联系到了少年父亲。可能由于离家时间太长,少年称自己要走回家。为了安抚少年,民警见其携带笔记本上罗列着各个国家的民族构成,有些国家还没写好,于是教其在电脑上查询资料。
17时50分许,少年的家人赶到偏关收费站出口,民警对少年及其父亲进行普法了教育,核对身份后将少年交还。临行前,少年父亲再三感谢高速交警对少年的帮助,并表示以后会看好少年,不会再让其走上高速公路。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极易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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