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9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巡逻至威青高速青岛方向114km处时,一辆停靠在应急车道的小型轿车发生自燃,情况十分危险。
发现情况后,海阳大队民警立即联系消防、养护救援部门,并对现场车辆进行指挥疏导,保证消防车辆通行。为防止车辆二次爆炸,造成二次事故,民警迅速将现场道路进行暂时封闭,并呼叫支援维护后方车道秩序。随后,消防部门赶到,民警配合消防部门对火势进行处置,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救援,事故车辆被拖离高速,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民警对后方积压车辆进行疏导,恢复通行秩序。经调查,该车辆因电路原因导致自燃。此次火情由于民警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车任何人员伤亡和道路拥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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