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大排量摩托车恶意制造噪音扰民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而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以来也是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2022年1月8日,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依法处罚。
1月8日中午,弥渡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澜线K2476+500M(红岩镇百川中学附近路段)处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16时1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而且排气管还发出刺耳的噪声向执勤点疾驰而来,民警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男子不仅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撞倒执勤点的警示锥桶后加速驶往弥城方向。当天,民警根据冲卡摩托车的相关信息,口头传唤驾驶人宋某辉到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岩中队执法办案中心配合调查。但是,当事人宋某辉却称:“自己没有摩托车”,并拒绝到公安交管部门配合调查。
次日,办案民警来到家住红岩镇某村的宋某辉家中,并让宋某辉查看了其冲卡时的相关证据。在铁的证据面前,当事人宋某辉对自己无证驾驶强行冲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宋某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宋某辉依法处以罚款处罚,暂扣其机动车,并处行政拘留10日。(文/郑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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