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春季农忙时节到来,为有效预防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云南镇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入手,狠抓工作落实,普及交通法规,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奏响“春耕”农忙时节交通安全宣传曲,全力维护春耕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以“企业宣传”为载体,强化源头管理。宣传民警携带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客运站、水泥厂、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检查,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不足,要求企业及时整改,清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交通安全宣传课的方式,直观讲解近期辖区发生的各类重大交通事故,具体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成因,阐明交通事故给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危害性,强调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意义,用真实案例警醒驾驶员摒弃交通陋习,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侥幸心理,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
以“农村宣传”为载体,延伸宣传区域。交警大队将宣传工作触角从城区延伸至农村各角落。一是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农村派出所的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推进“农村大喇叭”的使用,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见缝插针地进行宣传,针对不同的时节,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二是以“七进”宣传活动为载体,以“美丽乡村行”为契机,携带宣传资料走进村寨、走进田间地头、走进街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及交通安全意识。
以“路面宣传”为载体,整治宣传两不误。交警大队在加强整治的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做到“交通安全宣传与交通安全整治”齐头并进。一是执勤民警在上路查究交通违法时,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二是在服务站、执勤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以真实的事故案例、以血的事实,引导过往驾驶员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以“窗口宣传”为载体,提升服务新形象。交警大队以车驾管业务窗口、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为载体,通过现场摆放展板、播放宣传光碟、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从思想源头上杜绝交通违法。
以“媒体宣传”为载体,扩宽宣传覆盖面。为增强春季交通安全宣传行动知晓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一是充分发挥微信、微博、QQ群、LED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曝光重点交通违法案例,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 。二是依托网络平台,准确、及时发布天气变化情况、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信息、拥堵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路况信息,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镇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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