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客货运车辆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狠抓“源头监管、安全教育、路面管控、思想意识防范”四项措施,着力推进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加强源头监管,排查安全隐患。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对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逐一检查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GPS定位监控运行情况及客运车辆的灭火器、三角牌、警示标牌配备情况,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出车前。同时,向广大驾驶人通报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求广大驾驶人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自觉养成不超载、不超员的良好出行习惯,提醒驾驶人经常检修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进行广泛系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驾驶人及乘客一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同时客运车驾驶人一定加大对乘客使用安全带提示力度,全力推动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乘客安全防护水平。
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辖区主干道、县乡道路上增设执勤点,加大对客运车、货运车网约车、面包车、摩托车的登记和查处力度。同时,结合路面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定人、定岗、定责,集中警力,加强巡逻管控,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重点货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查,依法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
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警钟长鸣。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职工辅警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目标任务和交通安全管理特点的基础上,树立“重点车辆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深刻认识重点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后果,时刻绷紧事故防控之弦,做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努力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供稿/郑鹤源)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