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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妻子不戴头盔被丈夫“抛弃”

     

    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从整治、宣传教育双管齐下,全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在城市、农村地区取得良好的成效。但还是有少数摩托车乘客嫌麻烦不戴头盔。

    4月14日上午8点多,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云保中队民警在辖区某农村道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专项整治行动,当民警对一辆白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摩托车上的乘客在看到前方有民警检查后迅速将手里提着的安全头盔戴好,试图以此来逃避民警的检查。当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罚时,该辆摩托车驾驶人却一脸懵的看着民警,随即民警告知驾驶人及其后座女子:“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不是见警戴盔,而是上车前就要戴好。”此时驾驶摩托车驾驶人才瞬间反应过来,原来是乘坐在后座的妻子瞒着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才被执勤民警拦下并进行现场教育。

    当了解情况后摩托车驾驶人惭愧地告诉民警,自己是知道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的,并且就在今天两人上街赶集时昌宁交警还给他们发放了“一盔一带”等相关交通安全宣传单并进行了宣传教育。两人在驾乘摩托车回家前自己还告诉妻子虽然乘坐在后座,但也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当妻子告诉自己已佩戴好后自己也没有“检查”就驾驶摩托车回家了,要不是民警检查自己都不知道后座妻子根本就没有佩戴头盔。

    就在民警对驾驶人的妻子进行询问时,该摩托车驾驶人十分生气的将坐在后座的妻子赶下车,大声斥责妻子不戴头盔是不对的,并让妻子自己走路回家以示“惩罚”,随后自己骑着摩托走了。丈夫虽 “心狠”,但恰恰体现出其对妻子的关心。事后民警对该名女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处罚,该名女子十分懊悔的向民警保证以后自己一定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头部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能够有效地降低和减轻外力对头部特别是大脑的损伤。广大驾乘人员在骑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头盔,养成对自我安全负责的良好习惯,文明出行。

    通讯员:于红文 陈映斌 李红幸

    (新媒体责编:wa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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