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验收工作,着力创建优良的社会通行秩序。自2017年12月6起,贵州省石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组织辖区石阡县玉虹驾校、石阡县泉都驾校两所驾校学员在城区红绿灯灯控区、斑马线处开展“遵守交通信号、礼让斑马线、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
6日上午8时30分,参加第一批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的驾校学员16人统一在大队集中,交警大队长罗亚波对参加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的驾校学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明确了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工作岗位职责,传授了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能,规范劝导语言及行为,着重强调学员们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在开展活动中遇到突发问题及时汇报带队民警。随后,16名驾校学员在大队执勤民警的带领下,在城区西门广场斑马线处、泉都大桥西桥头红绿灯处、县政府斑马线处、临江酒楼(原老车站)斑马线处等斑马线路段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活动中,驾校学员们在大队执勤民警的指导下,对机动车驾驶员在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红绿灯路口强行闯黄灯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耐心的劝说,对强闯红灯的机动车进行举报,让驾驶员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受到交通法规的严厉惩治。同时,正确的引导市民群众过街行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马路,不故意行走机动车道;骑乘摩托车出行要证件齐全、靠右行驶,不与其他机动车及其行人争道、占到、抢道行驶,更不可无证、无牌、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机动摩托车。最后,参与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的驾校学员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信号、礼让斑马线、安全文明出行”,让广大市民群众自居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通过组织驾校学员亲身体验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提高了学员们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学员们交通法规和文明行车的安全理念,为驾校学员以后参与交通起了指导作用。(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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