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农村地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11月23日,陕西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农村,提前预热“122”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传单、讲案例、说危害、谈教训、拉家常等方式,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近期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争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通过此次“122”交通宣传预热活动,进一步提醒辖区群众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