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警

    新疆库尔勒借公民道德宣传日 树文明交通新风尚

    9月20日是全国第2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带领民警辅警踊跃参加了由库尔勒市文明委、库尔勒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办的“库尔勒市2023年‘弘扬道德力量、强国复兴有我’公民道德宣传日”文明实践活动。

    交通规则心里装、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要牢记。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抓住公民道德宣传日人员比较集中的时机,向参加活动的广大交通参与者播撒“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拒绝酒驾”的“种子”,倡议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守法、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走的带头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还向小朋友送安全,要求小朋友不仅把“知危险会避险、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真正落实到日常出行当中,还要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中,通过“小手拉大手”传授给家人,力争达到“教育一名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

    文明交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连日来,为库尔勒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中队还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日常执勤巡逻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广大民警辅警在市区各个路口值守文明交通岗,并带领文明交通志愿者对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扣、电动车违规载人、行人横穿马路、翻越花箱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现场查纠,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热潮。(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