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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库尔勒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成为文明交通“活教材”

    10月25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联合人民路中队民警辅警借助落户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校园内一应俱全的交通安全设施,对3名小交警进行交通指挥手势培训后,并把校园内太阳能移动交通信号灯、3D斑马线、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自行车交通事故模拟现场等的交通安全设施作为“活教材”,组织小学生们“实景式”宣讲、“沉浸式”体验、“零距离”互动,在小学生心灵深处播下文明守法、平安出行的“种子”,在整个校园掀起一股“遵守法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新热潮。

    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在全市各中小学校率先把一条长260米、宽10米的校园主干道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主阵地。学校舍得投入,还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移动交通信号灯、喷画了4条3D斑马线、道路中央喷画了双黄线、道路两侧喷画了白实线等标志标线,安装了46块常见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了一处自行车模拟交通事故现场等,通过学校老师和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叔叔阿姨的言传身教和循循善诱,让全校中小学生们真正感知感受到了道路交通违法、不文明出行等危害性。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斑马线上不能玩、没有车辆快快走;交通安全始于足下、文明交通从我做起;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连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和人民路中队的民警辅警叔叔阿姨频繁深入到库尔勒市十一中学校园,用俗易懂的语言、互动交流的方式,分期分批对2687名中小学生开展“实景式”宣讲、“沉浸式”体验、“零距离”互动等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在上学放学道路上嬉戏、追逐、打闹、横穿道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中小学生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把知危险会避险、文明守法、安全出行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为了达到既教育了一名中小学生,又影响一个班级、带动整个校园共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目的,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和人民路中队的民警辅警叔叔阿姨还倡导库尔勒市第十一中学的广大中小学生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酵母效应,把所学到的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常识及时传递给其他班级的家长和亲朋好友们,时刻监督父母和亲朋好友也要养成文明守法、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的良好习惯,为扎实推进库尔勒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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