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在高新区开展酒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晚查获驾驶无牌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驾驶员1名。
晚9时许,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高新区港城东大街与蓝海路路口进行路检路查工作时,拦停一辆无牌摩托车。驾车的是年轻男子,在民警拦截后,驾驶员试图逃跑,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并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检查,驾驶员迟某表示自己未带驾驶证,但坚称自己有驾驶证。为查明真实情况,民警当即对摩托车的大架号和迟某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查发现迟某取得C1驾驶资格,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同时经核查发现,该车没有取得相应的牌照。随后,大队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扣留,并于当场对迟某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
据了解,驾驶员迟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准驾不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提醒:驾驶摩托车一定要考取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并按规定悬挂号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守法驾驶。(图/文 王晨光 宋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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