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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库尔勒: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随着暑假的到来,假期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备受瞩目,为在学生心中播下“安全一‘夏’、‘警’防事故”“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种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溺水安全常识,提高知危险会避险、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暑假安全屏障,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事故的发生。为在暑假开展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防范溺水事故教育,7月4日下午,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上户中队、宣传中队与和什力克司法所携手联动,邀请58名中小学生集中到和什力克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课内外开展别开生面的“安全一“夏”“警”防事故、保安全教育,全力撑起学生暑期安全“防护伞”。

    “货车,特别是大型货车有盲区和‘内轮差’,安全文明出行要牢记,遇到货车驶来时一定要主动避让,牢记宁等三分钟,也不抢一秒,这样就可以远离货车‘盲区’和‘内轮差’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上户中队、宣传中队民警辅警与和什力克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将一辆货车、一辆电动车和两个安全头盔作为“活教材”,民警辅警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轮番授课,通过“沉浸式”体验、“情境式”普法,真正让暑假交通安全课动起来、实起来、活起来,为暑假期间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为激发学生对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出行知识学习的浓厚兴趣,民警辅警还邀请学生登上货车,扮演“驾驶人”,沉浸体验“驾驶”货车观察车窗、后视镜等处的盲区和“内轮差”,体验靠近货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有哪些,亲身感受“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重要性。邀请学生们体验如何骑乘电动车、如何戴好安全头盔等,用心用情用力上好暑假交通安全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快快乐乐过暑假,交通安全不放假。在课堂上,民警辅警结合往年暑假期间学生出行的特点和规律、存在的不文明出行以及涉及学生典型交通事故违法案件,用俗易懂的语言、灵活多样的形式、喜闻乐见的方法向学生们传授“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等在课本上学不到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暑假期间乘坐私家车时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学生在上路行驶路上嬉戏、追逐、打闹、横穿道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禁乘坐黑车、无牌车、低速载货汽车、超员超载车辆、三轮车和农用车辆危险出行;乘车开车时,还要防止开门杀……民警辅警还要求学生们写心得、谈体会,学生们直呼这种暑假交通安全示范课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真得太“过瘾”、太“解渴”了。

    与此同时,和什力克司法所工作人员还针对暑假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借助生动形象的比喻和往年溺水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开展教育,从安全意识、自救常识、救援方法等方面讲述了如何防范溺水以及溺水时应如何正确开展自救。同时,要求中小学生严禁私自下水游泳,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暑假。

    民警辅警和司法工作人员还为学生们布置了一项特殊的暑假“家庭作业”:希望中小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把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防范溺水事故常识带回家中,向父母亲和兄弟姐妹们进行广泛宣传,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个个防范溺水事故,达到既教育一名小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还带动整个社会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防范溺水事故的目的。(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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