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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库尔勒暑假学生这课“沉浸式”交通安全体验课超“燃”

    为进一步增强暑假期间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11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人民路中队与建设街道龙山社区主动联系、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组织辖区52名中小学生开展了以“知危险会避险、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主题交通安全体验课,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还带领部分学生起出课堂,来到河边、道路旁和汽车修理厂等处讲法律送安全,给孩子们上了一堂超“燃”的交通安全课“沉浸式”体验课,孩子们直呼“过瘾”“解渴”。

    “满多少周岁的学生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满多少周岁的学生才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课堂上,宣传中队的民警阿姨与学生们现场交流、互动答题,一堂“沉浸式”交通安全体验课正式开始啦。

    民警阿姨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和横穿道路、闯红灯、逆向行驶、在道路上追逐打闹、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让学生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交通的重要性。

    学生快乐放暑假,交通安全不“放假”。暑假期间,由于许多家长上班或做生意无暇顾及孩子,有的将孩子留在家中,有的交给老人看管,孩子们结伴户外玩耍、外出游玩机会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暑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隐患,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门为学生量身制作了PPT多媒体课件,宣传中队民警阿姨结合“知危险会避险、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这一主题,以学生的认知及接受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希望学生们严格遵守交规、敬畏生命、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课堂教育结束后,民警与社区人员又马不停蹄地带领学生们来到库塔干渠旁开展安全宣传,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下河游泳,严禁在渠旁小路上玩耍、骑车。并带领学生们体验如何从人行横道安全行走、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主动避让车辆、如何远离大型车辆盲区、如何观察路况等方式方法。

    为了将交通安全的“种子”根植中小学生们的心田,为平安快乐过暑假奠定坚实的基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还专门将学生们请进附近的汽车修理厂,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车辆撞毁成因,核算交通违法成本,通过以案释法筑防线,以案为鉴敲警钟,在“沉浸式”体验、“零距离”普法中让学生们在车祸残骸前身临其境和耳闻目睹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希望大家将所学的交通安全知识,运用到暑假日常生活和出行当中并带回家中,充分发挥小小交通安全监督员的作用,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交通违法,把“关爱生命、文明守法、安全出行”铭记于心、落实于行,力争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共同维护库尔勒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秩序、用实际行动引领文明交通新风尚的目的。(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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