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查获失驾违法行为一起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11月12日,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根据上级工作指令,通过信息化应用手段,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采取“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对涉嫌“失驾”线索人员实施精准锁定与落地核查,当天精准查获“失驾”人员1名并依法予以处罚。
11月12日下午,烟台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分控中心接到支队下发的“失驾”人员信息名单,随即对“失驾”人员开展研判,并立即指令路面巡逻警力对布控的涉嫌车辆开展拦截行动。当天14时30分许,路面巡逻民警成功拦截鲁FA***H小型轿车。随即,执勤执法民警将该车驾驶人韩某及其所驾车辆带至大队进行核查。
经查,韩某明知其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被注销,仍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韩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第五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韩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在此,烟台交警第五大队提醒部分“失驾”人员切莫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失驾”人员的驾车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是“错上再错”“危上加危”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经查获将依法予以严处。(文图/吕本政 宋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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