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交警

    云南大理:闯红抢黄 避之已然不及

    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灯,在倒计时的几秒,看到左右没车,就闷头往前走,结果和同样想抢黄灯的私家车撞在一起。

    2024年12月21日,熊某某驾驶云LHXXX1号共享电动自行车,搭载自己的一位朋友,沿G215马宁线由宝华方向向南涧县城方向行驶。15时37分许,行至南涧县城小军庄红绿灯十字路口路段时,在红灯还有倒计时4秒的时候,未注意观察周围交通路况,强行通过十字路口,与临沧方向驶往祥云方向抢黄灯通过的云LEXXX3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熊某某、乘车人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熊某某为12岁,未达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且当时后座搭载一名未成年人,属多人乘骑,在路口发生了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而云LEXXX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绿灯变为黄灯时未停车等候,争抢通行,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民警对当事未成年人及父母、司机车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各自责任划分,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驾驶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也务必尽到监管责任,不得放任孩子违法驾车上道路行驶,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同时,开车上路,宁等3分钟,不抢1秒钟。驾驶机动车经过交叉路口红绿灯时应注意观察周围路况,安全行驶;当行驶中的车辆距离停止线很近又遇黄灯亮起时千万不能加速通过,以免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张珺任子仙杨利明)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