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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胆大妄为醉驾被吊销驾照再次酒驾被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广大驾驶人的共识,然而,家住库尔勒市包头湖农场的男子艾某某却胆大妄为,他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期间,执迷不悟再次酒驾被查,付出了惨痛代价。近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合并对违法行为人艾某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3100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1日艾某某因醉驾被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19日22时49分许,艾某某明知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心存侥幸,觉得夜晚农村道路上没有执勤民警巡逻查车。他饮酒后再次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农村道路上行驶,当他驾车行驶至库尔勒市托布力其乡托布力其村三组路段时,被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对艾某某酒精检测为6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艾某某存在醉驾被吊销驾照期间,再次酒驾两种违法行为。

    酒醉驾危险大、处罚重、成本高,千万“驶不得”。执勤民警呼吁广大的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身试法,不要让“醉”人变成“罪”人!艾某某就是一起反面教材,一意孤行“醉”上加罪,受到法律的严惩。(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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