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头盔带而不戴,戴而不系,等于没戴”“‘头’等大事要‘系’ 牢、安全骑行不吃‘盔’”“电动车严禁违法载人”……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驾乘电动车时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驶”者,为库尔勒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7月9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所联动”再发力严查电动车违法再加码,在全市范围内拉开了库尔勒“交所联动”集中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帷幕。
为深入贯彻落实库尔勒市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确实把“交所联动”集中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精准落地、有效执行,推动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7月9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塔什店中队与塔什店派出所立即行动,再部署再动员的同时,双方单位抽调并组织民警辅警开展警务实战技能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演示、互动交流、以训促学、以学促干,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在交通管理中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交所联动”双方领导还带领民警辅警深入到塔什店辖区主要道路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横穿道路、戴安全头盔不系扣绳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采取现场录入、立即整改纠错等举措将“交所联动”警务新模式不断引向深入。
库尔勒市公安局全力破解“单兵作战”老模式、积极探索“交所联动”新机制,努力实现“一警多用、一警多能”,从7月9日起,库尔勒市公安局全面启动“交所联动”警务新模式,交警大队各中队与各派出所联勤联动,每天抽调精干警力在辖区道路范围内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民警辅警还耐心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讲解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不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车的危险性和如何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出行常识,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头盔就是保命盔”的意识,驾乘电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驶”者,力争消除因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真正把“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交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严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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